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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特殊的礼物

          发布时间:2014-03-10 15:16:18



        小陈用大红色的感谢信为铁法官送上最美的节日祝福

            刚刚过去的“3•8”妇女节,有人收到了爱人送的礼物,有人享受着家庭的天伦之乐,对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的女法官铁莹莹而言,最好的礼物莫过于当天下午一位当事人亲手送来的大红色感谢信,感谢铁法官秉公执法,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缺少证据,受伤维权遭遇困境

            “没想到会收到这么特殊的节日祝福,工作就是再辛苦我也值了。”提起“3•8”节当天的事情,铁法官仍感到心里甜滋滋的。

            送感谢信的当事人小陈,今年28岁,之前在郑州一家建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上班,从事机械制造工作。

            2011年5月6日,工作中的小陈右手不慎被正在运转的冲床轧伤,导致两根手指断裂,虽经全力救治,仍落下了较重的残疾。

            年纪轻轻一只手基本丧失了功能,小陈心里十分难受,更令他心寒的是,事发后,公司并未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而是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小陈承担责任,也不愿意为他申请认定工伤。

            苦等数月无果,2012年3月,小陈自行向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由于缺少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小陈的申请没有被受理,人社局告知小陈必须先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关系终确认,申请工伤却“超了”法定时限

            苦于缺少证据,从2012年3月到2013年3月,一年间,小陈在家人的陪同下,一次次地奔波维权。直到2013年3月5日,小陈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才被受理,经过仲裁和法院的一审、二审,2013年11月21日,小陈终于拿到了确认自己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终审判决。

            拿着生效判决,小陈马不停蹄地向人社局再次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满怀希望的他本以为这次能够顺利办成,没想到却被告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其提出申请时间距事故发生之日已超过1年的法定时限,而且即使小陈已提起劳动关系确认仲裁,其提出仲裁的的日期距事发日也超过了1年,劳动关系确认程序不导致工伤申请时限中断,所以,小陈超出法定时限事实清楚,他的申请依法不被受理。

            事发后奔波了两年半,得到的却是这样的结果,小陈无法接受,他将人社局起诉至中原区法院,要求法院撤销人社局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判令其受理自己的工伤认定申请。

            “我第一次去申请时,人社局让我先去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我以为时效已经中止了,哪知现在竟是这种结果?”小陈坚持认为他一直在严格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维权,被拒之门外毫无道理。

            面对法律难题,法官情、理、法通盘考虑

            “拿到这个案件我很同情小陈,尤其是看到他受伤的右手,但人社局并非毫无道理。”铁法官告诉记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确实规定了1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希望受伤职工能积极主动维权,但在第二十条却有着例外的规定。”

            铁法官说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本案中,因为没有有力证据证明小陈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人社局要求小陈先通过仲裁或诉讼确认劳动关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对工伤认定时限是否因此发生中止,双方理解产生分歧:人社局认为只要小陈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人社局便可先受理申请,再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判断时限是否依据第二十条而中止;而小陈则认为,既然需要他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确认劳动关系后才能申请认定工伤,那么从他向司法机关主张权利时起,工伤认定申请的法定时限就应中止。

            “产生这种分歧,主要是因为《工伤保险条例》该条款用语较为模糊,实际运用时缺乏相关解释,类似的案件不同法院判决不尽相同。”铁法官解释道。

            考虑到《工伤保险条例》制定的初衷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况且在第一次工伤认定申请被拒绝后,小陈一直在努力地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这种积极维权的态度让铁法官觉得小陈没有忽视自己的权利,如果作出令其败诉的判决是对他实际上的不公,于是,2014年3月6日,铁法官依法判决支持了小陈的诉讼请求。

            一封感谢信为女法官送上最美节日祝福

            得知自己一审胜诉了,小陈很高兴,电话中他的声音几度哽咽,他觉得虽然两年多的维权很难,但法官公正的判决还是给了自己继续生活的希望。

            3月8日下午,小陈从老家周口项城来到郑州,接过法官牺牲休息时间写出的9页判决书,小陈再次激动了,他拿出一封大红色的感谢信,非要贴在法院的一楼大厅里。

            “我嘴笨,不知道说什么好,这是我连夜写的感谢信,今天是妇女节,我希望用它为可敬的铁法官送上衷心的祝福,感谢她为我做的一切,好人永远最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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