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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民调员”双核配置 诉前调解巧断家务事

        发布时间:2022-09-08 09:57:06



            “感谢李晓玲法官,感谢李海燕老师,我们能和平分手多亏了你们的耐心调解!”原告李女士对法官和民调员反复表达感谢之情。近日,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须水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2013年,原告李女士与被告李某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二人生育一子。据李女士诉称,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婚后经常发生争吵,特别是在生育后,孩子一直由自己和孩子姥姥姥爷抚养,男方及男方家人没有照顾过孩子。为此,双方经常因为带孩子和家庭琐事产生各种矛盾,长期争吵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正常生活。李女士多次与李某协商离婚,但因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李某的婚姻关系,孩子由自己抚养,并且依法分割婚后财产。

            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在征得李女士同意后,将纠纷分流至须水法庭进行诉前调解。

            李晓玲法官接到案件后,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该案件看似诉求简单明了,但由于原、被告双方积怨已久,且原告李女士也拒绝与被告李某沟通,所以调解起来有一定难度。结合这一情况,李晓玲制定了初步的调解思路,并与民调员李海燕结对子,针对抚养权、财产分割等法律问题,“手把手”对民调员进行指导。有了法律意见支撑后,民调员李海燕组织调解更有底气了。她首先通过讲感情、吐心声抚平双方的情绪,让双方坐下来进行沟通,然后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摆事实、讲法律,释法明理。经过努力,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摆正心态、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

            “要想化解好家事纠纷,我们调解员就需要与法官打好配合,发挥自身在基层的优势,与法官‘双剑合璧’‘双管齐下’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诉前。”李海燕如是说。

            最终,原、被告双方针对孩子的抚养以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离婚协议。综合考虑诉讼费等因素后,双方一致同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对这一结果,李女士表示很满意。“本以为闹到法院一定很难收场,没想到诉前调解能让我们和平分手,很感谢!”

            “针对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须水法庭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特点,开展不同形式的调解工作,让更多的矛盾止于诉前,筑牢社会矛盾化解的第一道防线,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李晓玲说。

            家庭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家庭稳定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下一步,中原区法院须水法庭将继续运用“法官+民调员”的双核配置模式,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家事纠纷源头化解,以实际行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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