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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水法庭:哪儿有纠纷,巡回法庭就开到哪儿

        发布时间:2022-09-05 16:07:07



            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作用,推动司法服务走进社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9月2日下午,中原区人民法院须水法庭走进航海西路街道闫垌村村委会,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原告小文(化名)与被告张某系父女关系。2013年,原告小文的母亲闫女士与被告张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小文随闫女士生活,被告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女儿18周岁为止。但自2018年起,被告张某一直未支付小文的抚养费。无奈之下,闫女士作为原告小文的法定代理人将被告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支付自2018年起每个月1000元的抚养费。

            为了以案释法,在征求双方意见后,承办法官李冬玮决定到原告住所地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李冬玮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调查。从维系亲子关系,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庭审中,李冬玮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被告张某表示,自己再婚组建了新的家庭,开支日渐增多,受疫情影响收入又不稳定,所以才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对女儿小文也很愧疚,但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实在有困难。小文的妈妈表示可以协商解决。鉴于此种情况,法官提供了几种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经过深入沟通,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确认被告张某自2018年至今欠付抚养费55000元,该笔费用被告张某5年内分5次付清;自2022年10月起,被告仍按每月1000元支付抚养费至小文18周岁为止。

            调解结束后,李冬玮法官又与旁听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交流,讲解了婚姻家庭纠纷常用法律法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有关规定以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并询问了村里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针对闫垌村的司法需求进行了调研。

            下一步,中原区人民法院须水法庭将继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强化运用巡回审判、巡回调解,把庭审搬到群众身边,通过“零距离”“接地气”的司法服务,将一个个纠纷解决在群众“家门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用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的美好生活。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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