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黎青,女,汉族,中共党员,1992年10月到中原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庭长,30年的审判一线工作让她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官的时代责任与使命担当,她时时提醒自己要以“放心不下”的政治自觉严谨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保持空杯心态
越是长时间从事审判工作,越是感受到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在刘黎青法官看来,法官不是单纯的工匠型的重复操作,而是集法学、政治学、哲学和伦理学等多种学科于一体的特殊职业,这个职业需要法官时刻保持理性头脑、保持常学常新。在司法实践中,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法学理论不断更新,新的法律不断颁布,这些都要求法官不能安于现状,要保持学习的习惯,不断更新法律知识,不断深化法学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她总要求自己保持“空杯心态”,随时对自己的知识和能力进行重整,清空过时的、没用的,学习最新的、有用的知识,保证知识与能力实时更新,实时迎接新的挑战。
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身为一名法官,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法学理论知识、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以及深厚的文书制作功底,更重要的是要时刻保持清正廉洁,恪守法官底线。在司法实践中,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守廉洁底线,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在办理原告段先生等14人起诉郑州某单位物权纠纷一案的办理过程中,因案涉房屋系职工福利房屋,且房屋建成时间久远,中间因各种原因多个房屋所有人多次变更,而被告涉及到改制问题,存放的原始记载凭证也非常难找,导致很多时间节点及购房款的数额难以确定,此时一方当事人“病急乱投医”,私下找到刘黎青法官的同学,想通过她的同学说情送礼,刘黎青知道情况后,明确且坚定地告诉当事人:“我是一名法官,从事的就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绝对不可能违背法律、违背良知办案,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的,打官司不是打关系,而是打证据!”此后,她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在开庭之后又反复和原告、被告核实情况,并利用端午假期到现场勘验核查、询问,最终将14套房屋的交易价格及转手过程查清,并进行了判决,判决之后双方均没有上诉。14名原告的诉讼代表人特地送来了“两袖清风显正义,秉公执法为人民”的锦旗,表示对法官的感谢。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但她常说,既然选择了这份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
为民要体现在细节之处
无情未必真法官。在办理原告刘女士等4人诉郑州某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生命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刘女士的丈夫在事故中去世,原告认为,四被告未在发生事故的道路上设置任何警示标识及围挡,同时该路无信号灯控制、无路灯照明,并且该路由南向北的人行道被占道施工,上述原因导致原告刘女士的丈夫发生安全事故并死亡,故要求四被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四被告均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争议很大。在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原告路途相对较远,为了避免他们来回奔波,刘黎青法官借助网上办案平台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在此过程中,原告刘女士因回忆事发的情形多次情绪失控,几近崩溃,刘黎青法官从当事人角度出发,当即休庭,平复原告刘女士的情绪并劝导原告刘女士早日走出失去亲人的痛苦,好好照顾父母和子女,平安健康地生活下去。在刘黎青法官的引导下,原告情绪逐渐恢复并完成了接下来所有的诉讼程序。经过审理,一审判决其中一名被告向原告刘女士等人支付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7万余元。在案件结案后,刘黎青法官还不时地电话联系原告刘女士,了解她们一家的生活状况,鼓励她坚定生活的信心,教育好子女、照顾好父母,当好家里的“主心骨”。几个月后,刘女士专门向刘黎青法官反馈了女儿的期末考试成绩及家人情绪逐渐好转的好消息。
“法律是公正的,也是有温度的。我们要通过司法行为,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温暖。”刘黎青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经常这样引导团队里的年轻人,她希望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观念一直传递下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