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贤,男,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3月从新郑法院进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职务,是一位具有33年基层民事审判工作经验的老法官。一步步坚实的足迹,留在了调查取证的途中;一串串忙碌的身影,留在了三尺审判台上;一个个暖人的笑脸,留在了人民群众的心里;一份份化解矛盾的裁判文书,留在了法院的档案室里——这就是中原区法院李忠贤法官的真实写照。
少言寡语,是不熟悉李忠贤法官的人对他的第一印象,然而与他打过交道的当事人和律师都感受过他认真、勤勉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你们可要好好表扬表扬李忠贤法官。”2017年10月的一天,78岁的张老先生拿着一面写着“君子法官”的锦旗来到法院,特意感谢李忠贤法官。
张老先生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债务人郑州某糖酒公司(后简称糖酒公司)向张老先生的爱人王女士借款10万元,可长达20年仍未偿还。为了要回这笔钱,张老先生和儿子小张作为继承人决定将债务人起诉到法院。几经周折,张老先生发现债务人糖酒公司的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无奈下,他与儿子小张只好将糖酒公司的主管单位诉至法院。在庭审中,被告辩称公司已经20年没有正常经营,没有偿还能力,原告要求利息过高,且借款时间是1997年,早已超过诉讼时效。
看到被告百般抵赖,张老先生有些担心,几次到法院询问案件进展,李忠贤法官总是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并让他回家等一等,这让张老先生心里犯了嘀咕。一旁等待的其他案件的律师告诉他,“你别看李法官话不多,办案子真是没的说,人特正直,你就放心吧!”
2017年8月10日,案件终于有了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糖酒公司向王女士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双方形成借款合同关系。张老先生和儿子作为王女士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债权,其要求糖酒公司偿还借款本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由于2015年2月糖酒公司曾还款5000元,此时距原告提起本次诉讼不足两年,故被告辩称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本金1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拿到判决书,张老先生心里暖呼呼的,“我跟李忠贤法官说要给他送锦旗,他淡淡一句‘再说吧’就去干工作了,这真是‘待人淡如水,办案真如铁’啊!”
“一纸裁判是关系到每一位当事人命运的大事。”这句话是李忠贤法官经常叨念在嘴边的一句话。为此,李忠贤法官的认真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之中,从对当事人证据的审核到文书的校对,从主持调解到开庭审理,他都仔仔细细、认认真真。
2018年冬天,他主审的一起房屋租赁、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租用被告的房屋经营餐厅,经营过程中原告因为油烟排放通道设置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被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求限期整改,双方对执法局要求限期整改的履行主体发生争议。
寒冬腊月,天空下起了大雪,为了更加直观地了解现场情况,李忠贤法官不顾风雪爬上房屋的楼顶对油烟排放通道进行现场勘验,跟随他一同前去的年轻书记员说,“我上去给您拍360度照片或者跟您视频连线,跟您上去看一样。”但书记员的请求却被他拒绝了。看着李忠贤法官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司法的严谨,在场的原、被告佩服地说:“李法官,就冲你这骨子认真办案的态度,你判什么我们都服!”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退还各项保证金共计149900元。对于审理结果,原、被告均没有上诉。
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李忠贤法官几十年如一日,任劳任怨,他严谨细致、精益求精,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他这种精神也感动着身边的年轻法官,成为院里年轻法官学习的榜样。他虽然寡言,却用自己的身体力行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