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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看法院 | 以古鉴今,定纷止争 巩义法院打造“三田留余”诉源治理新样板

        发布时间:2023-01-09 08:41:27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各级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经验做法,挖掘、提炼、培育、推广各地标志性改革创新举措,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优秀改革创新成果”评选活动,郑州巩义法院报送的打造“三田留余”诉源治理新样板的成果成功入选。这是巩义法院坚持把诉源治理作为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持续优化“三田留余”工作法,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推出的有效举措。

            近年来,巩义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推出“三田留余”调解工作法,即“秉承‘情孝义’‘和为贵’理念,并贯穿调处全过程,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感人、以法育人、以德服人”,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多元共治。

            巩义法院自2019年推行“三田留余”调解工作法以来,诉讼增量大幅下降,202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540件,同比下降29%;202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586件,与上年总体持平,案件上升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今年1-7月份,受理民商事案件4578件,同比下降13.36%;员额法官人均存案不超过15件,收结案实现良性循环;审判质效指标稳中向好,服判息诉率、发改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等核心质效指标均稳定保持在优秀区间。

            一、古为今用,用足用好“三田留余”地域文化解纠纷。

            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矛盾纠纷多样性不断呈现,邻里、家事、商事等类型纠纷,对和解、调解、方便、快捷的多元司法需求日益增强;另一方面,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不断提高,巩义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面对困境,巩义法院多次进行专题调研,组织专人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最高法院司法改革文件,认识到“诉源治理”是破解困难的唯一出路。为强化诉源治理,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巩义法院对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发现产生家事纠纷的原因多是“情、孝、义”观念缺失,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多是“礼、让、和”意识淡漠。巩义法院以此为突破口,结合地域文化,将当地广为流传、群众熟知的田氏三兄弟“尊父遗言为孝、兄弟和睦为义”的“三田孝义”文化和豫商典范康百万家族“留有余,让巧于天,让禄于国,让财于民,让福于后”的“留余”思想相结合,推出“三田留余”工作法,将“情孝义”“和为贵”理念贯穿到矛盾纠纷调处全过程,取得良好效果,引得群众称赞。

            二、打造品牌,构建“三田留余”诉前调解工作体系。

            一是设立“三田留余”诉调对接平台。按照“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重分离”工作要求,将部分案件分流至该平台,在立案前进行诉前调解。2020至2021年,共分流案件15648件,调解成功10120件,调解成功率64.67%;今年1-7月份共计分流案件6162件,调解成功3950件,调解成功率64.1%。二是打造三级“三田留余”调解室。在法院庭室、派出法庭和执行局设立“三田留余”驻庭调解室,采取“诉前、庭前、庭后”三层调解模式,即:诉前随机调解,分流至诉前调解的案件,随机分配给调解团队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立即登记立案;庭前换人调解,立案后三天内更换人员重新调解,调解不成功的,第七天开庭审理;庭后驻庭调解,开庭结束后,再次更换人员入庭调解。在各镇办设“三田留余”驻站调解室,开展家事前置调解,争取大事不出镇;在重点村(社区)设“三田留余”驻点调解室,化解邻里家庭矛盾,争取小事不出村。三是着力营造“三田留余”调解浓厚氛围。公开征集“三田留余”标识,为调解员制作带有标识的徽章、证件、工作牌;在调解室以文字、图片、流程图等形式展示“三田留余”文化内涵及调解方式,引导当事人以和为贵、互谅互让。

            三、“定制”服务,建立“三田留余”重点领域调解工作站。

            一是设立行业专业调解室,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2022年公布的全国百强县榜单中,巩义市位居第45名,而管道制造作为巩义市的支柱产业,全市共有200余家管道产业企业,生产的伸缩器、橡胶接头等产品更是占据全国市场份额的60%以上。巩义法院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主动对接辖区党委政府,联合管道行业协会设立管道行业专业调解室,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法律问题,积极化解在生产经营和交易过程产生的矛盾纠纷,引导诚信经营。该调解室自2019年8月成立以来,调解相关纠纷186件,提供法律宣传咨询623次。二是设立行政调解室,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与市法制办联合设立行政争议调解室,上半年化解行政争议12件。2021年11月,李某因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与所在街道办产生纠纷,于今年6月份联合11名当事人聘请北京律师准备诉讼,立案人员依流程委派至调解室。调解员利用法院与法制办优势,在掌握事实和法律依据后,直接邀请街道办主任参与调解,围绕拆迁行为是否合法及安置补偿标准从下午3点开始调解至晚上9点,当晚4名当事人与街道办达成协议,安置房屋和补偿款协商到位,第二天一大早李某等4名当事人手持锦旗向法院表示感谢;与市住建局联合设立建筑工程合同专业调解室,2022年以来化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3件、涉及金额890万元,其中涉商品房楼盘建筑工程合同纠纷11件,有效避免了因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导致楼盘施工停滞问题的出现;与市社保局联合设立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室,2022年以来化解纠纷120件,维护141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帮助讨回劳动报酬186.4万元;与市司法局、交警大队共同建立“道交一体化平台”,将交通事故立案窗口前置交警队,派遣专员管理平台,实现交通事故案件责任认定、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立案、保全和审判的无缝对接,2022年上半年受理案件911件,调解成功700件,调解成功率76.84%。目前,巩义法院已与辖区12家单位联合设立调解工作室,与市场监管局等3家单位积极商讨、筹建相关行业调解工作室的建立。三是设立物业调解室,努力解决离群众最近的烦心事。物业服务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最直接、联系最紧密,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巩义法院在辖区房产纠纷的多发地、高发地设立物业调解室,为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注入了法治力量。今年以来,共化解物业类矛盾解纷186件,多起因物业费、燃气费、暖气费等引起的群体性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同时,根据物业调解室的工作实践,巩义法院深入分析房地产类纠纷的类型、裁判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受到时任市委书记袁三军的高度评价。

            四、协力合作,形成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整体合力。

            一是积极主动融入辖区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体系。积极推进“三零”社区创建,将矛盾纠纷预防、诉前调解、涉诉信访等工作纳入市委对镇(办)、村平安星创建的考核体系,搭建全市敏感案件和矛盾纠纷信息沟通平台,强化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汇集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二是深入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巩义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共同建立律师调解室,律师协会成立专门调解团队,每天派驻1名律师到法院为当事人提供免费咨询和调解。三是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建立“中国好人”调解室。聘请11名“中国好人”担任特邀调解员,并同时做好信访案件、系列案件、敏感案件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工作。该调解室成立以来,调解案件11件,均为“骨头”案、“钉子”案。巩义法院在总结“好人说事”的经验基础上,筹备设立乡贤调解室,旨在通过聘请乡镇道德典范、乡贤达人等在群众当中具有较高威望的“名人”,以德调解、以德服人,一体推进法治与德治同发力。

            五、健全制度机制,确保诉调对接效果。

            一是建立“三田留余”调解工作制度。实行“周学习、月考核、季总结”工作机制;推行“1+1+N”调解工作模式,即:一个驻庭调解员+1名驻站调解员+N名驻点调解员组成团队,协助一名员额法官调解诉中案件,员额法官指导诉前案件的调解。二是强化结对联络。由“1名院领导+1名审委会委员”与派驻律师、镇办结对,驻庭调解员与驻站、驻点调解员结对,定期组织研讨交流,切实提升调解水平。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对涉及镇办的群体性、敏感性及民生领域的纠纷,选派优秀法官提前介入,防止民转刑,减少越级访;对一些镇(办)不能处理的事项,及时引导进入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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