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司法实践上改进审判作风
就法院工作而言,为人民服务就是要在审判工作中为当事人服务。但不能把为人民服务仅仅理解成为胜诉一方当事人服务,而不为败诉一方当事人服务,这样必然影响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法律服务,应是一种平等的、态度热情的服务,最终目的是使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都得以保护、权益都得以实现。坚持“三个至上”总的指导思想就是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法院审判作风建设的核心就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关怀当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深厚的感情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真正使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在我们的审判工作中感受到法院审判作风的加强和改进,感受到社会主义审判制度对人民利益的最大保护。一是改进工作作风。近几来,院党组 “视群众为亲人”活动,把群众的满意度看作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通过换位思考,摆正位置,促使每一位法官自觉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民、内不愧心、群众满意,做到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甘当人民群众的坚强靠山。二是强化人民意识,在工作中大力倡导法官深入乡村、社区办案,特别是一些涉老案件,积极组织辖区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地群众旁听庭审,直接接受群众监督,教育当地群众,展示法官风采,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官就在自己身边,法官是可亲可敬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三是树立亲民形象,以民为本,做到严格司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做到公正办案与文明司法相统一,做到依法审判与公序良俗相统一,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要创新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改变单纯坐堂问案、闭门办案、机械断案的衙门作风。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开庭、方便当事人诉讼,争取迅速、彻底地解决纠纷、案结事了、让群众满意。四是把树立司法为民观念作为统一广大法官执法思想的具体措施,作为强化法官现代司法理念、培养法官树立崇高职业操守的重要内容,作为进一步完善法官管理体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着力更新法官知识、推进法官职业化的重要依据。在落实司法为民过程中要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查找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人民法院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审判作风建设
人民法院工作要始终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这不仅体现在公正司法方面,还体现在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人民法官本身更要带头遵纪守法。一个法官如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知法犯法,会对社会正义造成极大地损害和亵渎,会严重影响人民法官公正廉洁的形象。近年来,法院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法官为贪图一己私利而枉法裁判;有的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接受吃请、收受贿赂,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主要是道德水平不高、生活情趣低下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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