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是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据的风险。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境外形成的,还应履行相应的证明手续,否则须亲自出庭作证(除证人确有困难的五种情形外),否则会导致证人证言不予采信的后果。
八是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申请评估、鉴定的各方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不预交评估、鉴定费用或不提供相关材料,将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九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各方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将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十是开庭不按时出庭的风险。当事人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原告承担起诉被视为撤回的后果;被告承担缺席判决甚至认为举证不能的后果。
十一是一方下落不明的诉讼风险。当事人提起诉讼,如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会导致审理时间过长,不能尽快结案的风险。判决生效后,一方下落不明,有可能导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以至诉讼费无人承担的风险。
十二是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一方当事人没有财产 ,可能会导致财产保全不能实现而保全费不能退还的风险,还会导致诉讼后无财产执行的风险。
十三是逾期申请执行的风险。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申请执行期限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期限为六个月。申请执行超过时效且无法定事由的,申请人丧失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权利。
十四是执行不能的风险。申请执行人若不能举证证实被执行人财产下落及债务人对第三人确有到期债权的,或者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权利不能实现或完全实现,申请执行人应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十五是是随意索赔、漫天要价的风险。诉讼中,当事人狮子大开日、漫天要价,动辄提出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诉讼请求,远远超出获赔的可能,可能导致诉讼成本大幅提高,结果赢了官司,却输了钱。比如,你要求对方赔10万元,最终法院只支持了2万元,那么你就可能要承担80%诉讼费的风险。
因此,学会预防和避免诉讼风险能够增加官司胜诉的概率。为此,立案庭庭长冯新源提醒:
要正确看待诉讼风险。诉讼风险客观存在,但人们不必因此丧失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信心。诉讼风险很大程度上与当事人自身不规范的法律行为有关,并且诉讼风险是可以通过当事人积极的法律行为加以补救的。在诉前充分了解与本案有关的法律规定或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使自己的诉讼请求合法、完整、准确,达到诉讼利益最大化;在诉讼过程中认真听取法官的意见,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使权利,及时化解纠纷。切不可受他人怂恿,打气官司,形成诉累,使自己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当你在递交起诉状时,要事先做好诉讼成本的预估与风险的自行把握,应注意按实际可能胜诉标的来起诉、及时举证、及时申请执行,并密切关注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尽量减少自己的诉讼风险,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无论在诉讼阶段还是在执行阶段,只要有了风险意识,如果出现败诉或执行不了的情况,就可能多一些理解,少一些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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