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要求,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根据省高院、市中院相关要求,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执行指挥中心的功能
执行指挥中心是执行局的内设机构,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集约化方式,服务和支持执行工作、管理和监督执行案件、指挥和协调执行力量,使执行指挥中心成为兼具综合事务办理、信息交换、繁简分流、指挥调度、信访接待、执行公开、监督考核、决策分析等功能的实体化运行的工作平台。
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目标
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应坚持流程化、模块化、标准化的原则,要与执行团队办案模式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和集约化在执行工作中的优势,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和实效,切实减轻执行实施团队的工作压力。在此基础上,结合执行工作实际,按照"整合司法资源、科学配置权力、优化执行模式"的要求,不断拓宽和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
三、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工作职责
负责财产保全、司法网拍、恢复执行、网络查控、协同执行、集中执行、应急调度、警务保障、事项委托、执行信访、案件督办、会议视频、内勤外勤、款物登记、款项清理、终本案件质量监管、网络舆情监管、执行质效统计分析、执行文书上网公开、集中制作发送法律文书、集中装订卷宗、统一审批发布失信和限高、24小时值班与公安无缝对接等20多项事务性工作。
四、基础保障
1.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执行指挥中心由执行局局长许斌兼任主任,赵庆沸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下设内勤、财产查控组、司法网拍组、财产保全组、技术保障组等工作单元。
2. 场所建设
执行指挥中心设在办公楼208房间,根据职责需要设置值班指挥区、信息查控区等功能区。
3. 物质装备保障
法院在资金、设备、技术、车辆等方面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提供保障,努力实现执行指挥中心装备配备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五、集中办理事务性工作
1. 立案初次接待
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执行初次接待窗口,由立案庭专人协助执行庭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执行风险,引导并登记其提供的被执行人具体信息及财产线索,了解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执行前保全等情况。
2. 集中查控财产
执行指挥中心设财产查控组,由网络查控专员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执行实施团队的指令进行网络冻结和扣划。由网络查控专员根据执行实施团队指令,实时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户籍、暂住证、驾驶证、公积金、税务登记等信息。
3.集中生成执行文书
受理执行案件后,通过"一键生成文书"系统集中批量生成案件受理通知书、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执行文书。
4.集中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上门送达执行文书,并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指挥中心根据执行实施团队的指令,赴被执行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走访周边群众,对退信进行直接送达或在现场张贴;根据执行实施团队的指令,对被执行人实施搜查、拘传、拘留、查封、扣押等措施。
5. 集中办理事项委托
执行指挥中心根据执行实施团队的指令,通过委托执行管理系统集中发送委托执行请求。执行指挥中心集中接收其他法院通过委托执行管理系统发来的委托执行请求,并及时移交现场查控组办理。
6. 集中办理诉讼保全案件
执行指挥中心设立财产保全组,集中办理本院诉讼保全、诉前保全案件。
7.集中录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执行指挥中心根据执行实施团队作出的决定,集中在系统中公布、撤销、更正、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执行指挥中心根据各执行实施团队作出的决定,通过公共大屏、公告栏、公共媒体等形式集中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敦促其主动履行债务。
8.集中办理财产处分工作
执行指挥中心设司法网拍组,根据执行实施团队指令,集中办理财产权利瑕疵调查、测绘、评估、网络拍卖等工作。上述相关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组织承担的,由执行指挥中心负责对社会机构或组织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9.集中发布执行悬赏信息
执行指挥中心根据各执行团队作出的决定,通过公共大屏、公告栏、公共媒体等形式集中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信息,发动社会力量寻找被执行人下落、调查其财产情况。
六、案件管理
1.繁简分流管理
执行指挥中心根据财产查控结果、案件类型等因素,初步对案件繁简程度进行研判,并将案件分配流转到相应执行团队办理。
2. 流程节点管理
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案件流程节点进行全程监控。在关键流程节点出现超期预警提示的,及时提醒案件承办人采取相应执行措施。
3. 执行案款管理
执行指挥中心对"一案一账户"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收发案款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执行庭庭长和相关执行团队负责人。
4. 终本案件管理
执行指挥中心设终本案件管理组,由其按照"把好关、尽入库,定期查、作记录,接线索、逐核实,有财产、即恢复"的工作原则对终本案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审核需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案件,符合实质性终本条件的,导入终本案件管理系统;终本后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收到有关财产线索举报的,及时进行核实;当事人来信、来访的,做好登记和接待;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及时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并办理恢复执行手续。
七、统一指挥
1. 现场指挥
执行指挥中心确保在快速反应、集中清场、凌晨行动等重大执行活动中执行局局长、执行团队负责人可通过执行指挥系统了解执行现场情况、发出执行指令,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2. 协调调度
执行指挥系统与上级法院、同级法院指挥系统相连通,对于需要异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突发情况、需要紧急支援的,可以与当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联系,或层报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请求协调调度。
3. 集中接听执行线索举报电话
执行指挥中心设立24 小时执行线索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电话号码,设专人接听电话、登记来电内容。执行指挥中心对于来电者提供的财产线索应迅速通知相关执行团队或协调调度执行力量进行处理。对于来电者咨询的问题或反映的情况能够当场进行答复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进行答复的,将相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给办案团队,并向来电者做好法律释明工作。
八、提供技术服务
1. 服务视频会商、听证
执行指挥中心根据执行实施团队指令,为需要通过"会议视频"系统进行的报告、会商、听证、谈话、协调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2.服务执行公开
执行指挥中心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惩戒情况,宣传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执行风险等内容;设置专用电脑,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
执行指挥中心应通过短信、网站等平台,主动向当事人告知重要执行进展等信息,保障申请执行人通过密码在法院互联网平台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情况、财产处置情况等信息进行查询。
3. 服务绩效考核和决策分析
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生成办案人员收结案情况、执行到位情况、流程节点工作完成情况、执行措施运用情况、当事人信访投诉情况、案件改发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违法违纪情况以及其他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等统计数据,为绩效考核、决策分析提供基础信息。
4. 服务舆情处置
执行指挥中心通过网络舆情监管系统,及时掌握媒体的舆论动态和舆情变化,锁定相关法院和执行案件,会同本院舆情管理部门及时做出应对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