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豫0105执异9号
河南水滴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张鹏、王允:
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申请执行河南水滴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张鹏、王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张华提交书面变更主体申请。本院裁定变更申请人张华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申请执行河南水滴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张鹏、王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因无法有效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0105执异9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
联系人:王法官 电话:0371-6668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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