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在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守护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创新。
8月10日上午,二七区人民法院马寨法庭庭长郑宏辉来到马寨镇申河社区,开展以巡回宣讲法律、调研群众涉法诉求等为内容的送法下乡活动,受到群众好评。
郑庭长结合案例向村干部、调解员和群众代表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名誉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的法律规定。对当前群众运用较多的如微信、抖音等平台自媒体,发布有损他人名誉权现象所造成的法律后果进行相关解读和警示。群众们对结合案例宣讲法律的方式十分欢迎,并希望以后更多开展类似活动。宣讲后,郑庭长与村干部、调解员、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并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及乡村群众的涉法诉求,并针对群众所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法官走出法庭深入群众,宣讲法律、解决矛盾,是二七区法院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措施之一。有助于促一方和谐,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