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依法对你宣读拘留决定书……”,近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高速服务区对拒不配合执行,并且试图逃脱拘传的被执行人胡某紧急宣布拘留。
2014年,被执行人胡某及黄某以扩大服装经营为由分两次向申请人借款13万元,借款到期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还款5万元,而后被执行人就以资金紧张为由一直推脱,并且在申请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搬离原居住地,全家集体失踪。无奈,申请人将被执行人胡某及黄某起诉至二七法院,二七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胡某及黄某偿还申请人借款8万元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胡某及黄某仍拒绝履行,2016年10月,申请人向二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七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一直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日前,申请人向承办法官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在平顶山汝州市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前往汝州进行调查落实。
4月25日一大早,执行干警到达汝州,发现被执行人在汝州开办了一家幼儿园,据调查了解,幼儿园目前招生80余人,每人每半年收取2000元左右学费,被执行人完全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完全没有料到执行法官会远赴汝州执行,因怕影响幼儿园招生办学,胡某无奈出面配合执行法官工作,执行法官依法对胡某进行拘传。
在带胡某返回法院的途中,胡某想方设法企图逃脱,在执行法官告知胡某拒不配合执行的后果后,胡某仍拒绝配合。依据此紧急情况,执行干警经商议并报领导审批后在高速服务区对被执行人胡某宣布拘留。当天傍晚,经过近10个小时的执行,承办法官将被执行人胡某送拘,至此,胡某方才悔恨不已,表示愿意配合执行法官工作,并让家人到法院先期履行2万元债务,剩余债务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