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睢阳区法院通过当事人议价方式确定司法拍卖参考价,加快拍卖财产处置效率,促进拍卖财产及时变现,高效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被执行人郭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申请人王某借款16万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利息,并以郭某名下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郭某未能依约还款。多次催要无果,王某将郭某告上法庭。经法院主持调解,郭某同意于今年5月前偿还王某借款本金16万元。后因郭某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为维护自身权益,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王春霞依法查封被执行人郭某名下位于商丘市睢阳区的一套房产。经王春霞释法析理,郭某同意拍卖该房产及配套车库以偿还债务。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来往不便,且通过专业机构委托评估存在程序繁琐、耗时较长、费用昂贵等弊端,为推进执行工作,提高财产的处置效率,王春霞巧用当事人“议价”机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组织双方当事人自主协商议价,迅速确定该房产及车库拍卖参考价。
随后,该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该房产及车库成功拍卖,整个司法拍卖流程仅花费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尾款交清后,王春霞于当天上午将全部案款交付申请人,并第一时间为买受人办理了房产及车库过户手续。至此,该案得以案结事了。
“在该案中,‘议价拍卖’这一做法省去了房产处置的评估程序,推动房产在双方意愿范围内尽快挂网拍卖,不仅缩短了财产变现时间,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也为当事人节约了一笔评估费用,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实现了案件当事人与法院的多方共赢。”该案执行法官王春霞如是说。(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