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平顶山中院举办第二十一期鹰城法官论坛暨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证据及证明规则研讨会,本期论坛由中院民三庭主办。市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王民克出席论坛。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丽一行,市中院、湛河区检察院、湛河区法院相关干警参加论坛。论坛由中院民三庭庭长刘继扬主持。
论坛活动中,刘继扬围绕本次论坛的主题作了开题报告,指出了举办此次论坛的目的是为解决《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修改后的法律适用问题。王民克表示,刑事知识产权案件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至关重要,且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在刑事知识产权案件中占比最大,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希望通过本次论坛,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统一裁判尺度,从而提升刑事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效。
张丽等人对拟联合制发的《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证据及证明规则指引(征求意见稿)》整体思路进行介绍讲解,并详细分析规则制定的法理基础和实践考量。
与会人员结合法学理论、典型案例和自身办案经验对上述《征求意见稿》发表了个人看法和观点,并围绕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遇到的其他疑难问题展开交流讨论。论坛穿插自由提问、现场解答、互动探究环节,与会人员认真思考、融洽交流,整个过程研讨热烈、精彩纷呈。
本次论坛研讨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使大家对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法律适用中的疑难问题有了新的认识,有利于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合力,确保“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行。(民三庭 朱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