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浚县法院执行局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周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有力扞卫了司法权威。
2012年9月,周某向王某三人出售树木时,醉酒的张某对周某不将树木卖给自己而怀恨在心,并与周某发生争执、进行厮打,周某一气之下将张某打伤。经浚县法院判决周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70000元,判决书生效后周某未按期履行,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周某的财产线索,于是多次前往其住所找寻周某,但均无果,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8月15日,经申请执行人张某提供线索称周某正在家中,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周某住处将其拘传至执行局。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明理,周某仍拒绝履行义务,便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予以惩戒,并于晚上九点成功将其送拘。
下一步,浚县法院执行局将不断提升执行能力,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行为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批的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